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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暂停销售15种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11/9/1 7:47:16

日前,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对15种发布违法广告药械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被暂停销售的药品为:标示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菊明降压丸、标示湖南爱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茸大补膏、标示贵州圣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甲胶囊、标示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尿毒排析散、标示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标示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普力得)、标示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标示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脑降压片、标示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眩丸、标示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外用无敌膏、标示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安神丸、标示吉林九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偏瘫复原丸。

被暂停销售的医疗器械为:标示北京乾宇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转通灵、标示商丘市德惠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仲景圣方液体药膏、标示湖南佳信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康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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