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

(二)儿童健康状况
建国以来,中国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儿童生长发育状况有所改善。儿童肺炎、腹泻、贫血在部分地区仍然是威胁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儿童肥胖、意外伤害、心理行为等问题日渐突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健康问题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1.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
2010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为13.1‰,比1991年和2000年分别下降了73.9%和5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6.4‰,比1991年和2000年分别下降了73.1%和58.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但仍然明显。2010年,城市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3‰和20.1‰,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47.1%和56.0%,城乡差距由2000年的3.3倍缩小到2010年的2.8倍(图4)。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数据来源: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系统)
不同地区之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差距虽有所缩小,但仍然明显。2010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9.7‰、14.8‰和21.1‰,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47.0%、62.1 %和65.3%。(数据来源: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系统)由于中国人口基数较大,每年死亡儿童人数较多。2010年中国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总人数分别达到20.9万人和26.1万人,这意味着平均每天有573名婴儿、715名。
5岁以下儿童死亡。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前5位死因顺位是早产或低出生体重、肺炎、出生窒息、先天性心脏病和意外窒息,占全部死亡原因的60.7%。由于经济、交通、医疗条件、就医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2010年仍有36.3%的死亡儿童死于家中,死前没有接受治疗的比例达11.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逐步缩小。2000年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高于美国、日本、韩国,到2008年,中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有了较大幅度下降,与美国、日本、韩国的差距在逐步缩小。与其他国家尤其是“金砖国家”相比,明显低于巴西、南非和印度,但高于俄罗斯①(表1)。2010年中国的婴儿死亡率相当于美国1979年水平(13.07‰)②。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数据,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193个国家中按照降序排列,中国排在107位,居世界中等水平,泰国(156位)、越南(126位)位次均好于中国。
2.出生缺陷问题日益显现
中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根据全国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数据(监测期限为妊娠满28周至产后7天),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由1996年的87.7/万,上升到2010年的149.9/万,增长幅度达70.9%(图6)。(数据来源: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系统)2010年,医院监测的前五位出生缺陷种类是先天性心脏病(32.7/万)、多指(趾)(16.4/万)、总唇裂(12.8/万)、先天性脑积水(6.0/万)和神经管缺陷(5.7/万),共占全部出生缺陷的49.1%。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996年的13.6/万下降到2010年的5.7/万。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发生率呈上升趋势。据估计,每年至少有2.6万例先天性听力障碍、7840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2200例苯丙酮尿症患儿出生,地中海贫血发生率位居部分地区主要出生缺陷前列,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3.儿童生长发育状况有所改善
儿童期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一生的健康素质。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结果显示,不论城乡、性别,2005年中国儿童的身高、体重比1995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且增长幅度大于1985至1995年,城乡儿童生长差异正在逐渐缩小。监测的九市儿童体格发育水平已达到发达国家同龄儿童水平③。农村儿童营养状况不容乐观,西部贫困地区问题尤为突出。全国食物营养监测数据表明,2005年中国城市、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为3.1%、16.3%,农村是城市的5.3倍;城市、农村5岁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分别为1.4%、6.1%,农村是城市的4.4倍。1992年至2005年中国城市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在12%-20%之间徘徊,没有显著改善,西部农村地区是儿童贫血的高发地区④。城市儿童单纯性肥胖症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城市儿童的主要健康问题。据调查,2006年0-7岁儿童单纯性肥胖症发生率达7.2%,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⑤。
二、妇幼保健服务状况
建国以来,妇幼保健服务从个别专项服务,逐步扩展到覆盖妇女儿童整个生命周期的全面服务。尤其是近年来,服务内容逐步拓展,服务数量日益增加,服务质量持续提高,越来越多的妇女儿童享受到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
(一) 妇女保健服务
1.婚前和孕前保健积极推广
上世纪80年代开始,部分城市开始设立婚前保健门诊,提供婚前咨询和健康检查。
服务,婚前保健工作在全国广泛开展。1995年6月《母婴保健法》开始施行,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之一,确定了婚前医学检查的法律地位。各地依法积极开展婚前保健服务,2010年全国婚检率提高到31.0%,625.8万人进行了婚前医学检查,疾病检出率为10.0%,共检出63万人患有疾病,其中患有传染病的13.4万人,严重遗传病的8099人。孕前保健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措施,是婚前保健的延续,也是孕产期保健的前移。孕前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检查和健康指导。2007年,卫生部制定了《孕前保健工作规范》,积极推广孕前保健服务。
2.孕产期保健深入开展
做好孕产期系统保健管理,是提高孕产期保健质量、保障孕产妇和婴儿健康的重要措施。中国1978年开始提出并试行孕产期系统保健模式,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包括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住院分娩、新生儿保健和产后访视在内的系统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多年来,中国孕产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全国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4.1%、90.8%和84.1%,比2000年分别提高了5.2%、5.3%和8.9%;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了99.2%,城市地区各项指标均好于农村地区。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2000-2007年中国产前检查率达到90%,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77%)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逐步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能力持续提高,至2010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511家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促进住院分娩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的关键环节。近年来,中国卫生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全国住院分娩率达到97.8%,其中农村住院分娩率已达96.7%。随着全国农村住院分娩率不断提高,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呈逐步下降趋势(图7)。
3. “降消”项目成效显著
为实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两纲”目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从2000年起,卫生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简称“降消”)项目。通过补助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保证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加强孕产妇急救能力建设、提高产儿科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派驻驻县专家蹲点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等措施,显著提高了中西部地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显著下降。这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举措,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也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经过11年的努力,“降消”项目扩展到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97个县,覆盖人口8.3亿,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1.3亿元。项目省(区、市)的孕产妇死亡率由2001年的76/10万下降到2010年的31.3/10万,下降幅度为58.8%,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省为单位均实现低于1‰目标。项目地区孕产妇死亡率的下降带动了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的持续下降。
4.妇女常见病检查持续开展
妇女常见病是危害妇女生命安全和影响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妇女病普查普治一直是妇女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上世纪60年代初中国基本消灭了性病;70年代,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妇女病普查普治,子宫脱垂和尿瘘、宫颈癌、月经病、滴虫性阴道炎等发病呈明显下降趋势。近年来,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妇女常见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一些已经消灭的疾病死灰复燃,给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带来新的挑战。2010年,全国接受检查妇女人数为8494.7万人,检查出的患病人数为2442.5万人,疾病检出率为28.8%,其中检出宫颈癌12812例,乳腺癌8546例。
5. 其他妇女生殖保健服务积极拓展
青春期保健和更老年期保健正逐渐成为妇女保健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形式包括在学校和社区大力开展性知识和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女性青少年的性健康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采取多种途径宣传科学保健知识,为更老年妇女提供更多健康咨询和服务,不断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大力开展避孕咨询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10年全国医疗机构提供了2215.7万人次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女性艾滋病防治工作不断强化,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已成为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免费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关怀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干预模式和经验;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过程中,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生殖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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